6月5日上午九点,许双军涉黑案庭前会议召开之前。

许双军案外人财产律师,要求参与庭前会议。

该两名律师已经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也拿出了可以参与庭审的明确法律规定。

但合议庭法官任利民、陈艳梅、孙志强不允许他们参与,大量法警欲强行把他们赶出法庭。

为监督法警执法,张凯律师助理曾玥拿出手机进行录音录像。

因为事发在庭前会议开始前,且有潜在暴力事件发生,公民有权录像监督。

曾玥称:

但法院并没有拿出法律依据,而是强行暴力抢夺他的手机。

在抢夺手机的过程中,他的胳膊、手掌和手指都因暴力轻微受伤。

胳膊肿了,手掌被抓破,手指被勒出血痕数小时未消。

抢走手机后,法警发现手机有密码。

他们再次要求曾玥删除。

他当即指出他们抢夺手机属于违法搜查。

并继续要求提供法律依据。

因被暴力执法加上对法院作为的极其失望,导致他低血糖发作。

他坐在椅子上近乎晕厥,不停干呕,浑身无力。

法警见此态度稍缓和,在他的要求下,给他提供了水和白砂糖。

他被非法扣押了一个半小时。

到现在身体和精神还没有完全恢复。

他出来后才知道律师团队在外面也一直在营救。

他们尝试了各种方法:

他出来后又随着律师团队一起去鹤壁纪委对法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控告。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以上法律只禁止庭审活动中录音录像,此事发生在庭前会议之前,法院禁止录像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公民对于正在发生的违法暴力行为,及时录像取证是自救的合法方式。

再次,法院本就属于封闭空间,禁止录像只能导致法官、法警违法无人监督,公民面对法院违法毫无自救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出:司法机关“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鹤壁中院任利民、陈艳梅、孙志强三位法官指挥法警阻止律师依法监督,强行将他拖出法庭,暴力抢走手机,使用技术手段强行破解密码,删除证明他们违法的视频证据,限制曾玥人身自由一个多小时,导致多处受伤,身体和精神都极其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