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几天发出了招聘助理的文章,出乎意料,不仅有很多应聘,还有不少名校毕业生的简历。甚至还有人提出,自己不要薪水,哪怕来我们这里为我们打扫卫生也可以。
在北京,我们是一家普通的律师事务所,吃的是家常饭,过着平凡的日子,被社会厚待和关注,让人欣慰和感激。
当然,我们规模虽然很小,去年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一月,我们收到了王凤英姊妹的判决书,虽然她被指控三个罪,最后实际只判了一个罪,刑期定为四年。我们并不认可这个判决。但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15至18年,最终判决是量刑建议四分之一,这几乎是奇迹了。相比较其他共同被告,可以看到法官的努力和倾斜。
四月,收到广西百色的不起诉决定书。案件涉及资产五个多亿,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在经历了很多轮艰难的谈判后,最终成功的让当事人免于坐牢。
五月,我们收到温岭卖外文书案缓刑的判决书。这个案件中,我们遇到了一个江南温婉的女法官,说话客客气气。
……
八月,顺德非法经营案,我并不完全认同当时一些律师的谈判策略,实际结果我也不太满意,但无论如何,判决还是大大低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十月,轰动一时的许双军案件,开始审理。一个河南涉黑案,一审开庭仅仅七天,判了二十年。二审时候,许双军家人找到我。二审庭审长达两个月,法官在法庭上表示:“我们也发现了案件中的问题……”
当然,这些只是我去年直接接手的案件。
我们律所的刘安强律师,在吉林昌邑法院的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检察院又对他的当事人撤诉。我写文章的时候,葛现洋律师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盘算一下去年律所的成绩,还真是不小。
我们所代理的案件中,一部分是高利润的案件,比如涉黑、涉恶、官员贪腐……;而另一部分案件,尽管也有收入,但收费远低于市场价,几乎等同于法律援助,主要是那些因为信仰而被追责的基督徒案件。这类案件通常有较大的政治风险或容易被官方误解。我们团队接手这些案件,不仅仅出于宗教情感,更是因为我们心中充满着理想主义情怀。

谈谈政治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政治”的话题。因为我们代理这些案件,常常会遭遇一些责难,有人说我们有政治企图,甚至去年,有人写文章指控我们为“敌对势力”。那文章不讲逻辑,不讲事实,不讲论证,就是一个文革小将的大字报。
最滑稽的是,写完大字报刚刚一个月,写大字报的人,父亲因涉嫌巨大贪腐被抓。我们调查发现,他妻子正是他父亲直接管辖政府的法律顾问。父亲是政府主任,妻子是这地法律顾问。整个地方大概都被他们家族控制了,清清晰晰的利益输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体制内还是体制外,这种巨大的家族式的贪腐,都不能被接受和容忍,他们才是真正意义的“敌对势力”……而他们却贼喊抓贼。
还有一个案子,某法官和当事人说:千万不能找张凯律师辩护,他专门给邪教辩护的,跟政府对着干……。于是,那个当事人迅速和我们解除了合同。
然而,判决结果出来后,他惊呼上当,判决结果和我早先预判的完全一致。事后他才明白,法官之所以恶意抹黑我们,正是因为他们忌惮我们的辩护。
这些年来,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中国的社会环境,充斥着简单粗暴的论断,缺乏理性的分析。稍加思考就会知道指责的荒唐。
回顾温州事件,我曾遭遇极大的羞辱和冤屈。但事后,司法部部长、副部长多次找我谈话,他们表示:欣赏我的才华,并读过我的许多文章,同时也建议我应该更加成熟稳健,多多沟通。之后,我不仅继续执业,如今还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那些对我政治抹黑的“弟兄”,甚至远不及这些共产党官员言辞客观。
我们帮助基督徒维权,就是帮助他们得到法律的公正评判,而不是因为政治的原因而受到偏待。而我们,却遭遇了那称为“弟兄”的政治抹黑……
这些年过去了,从年轻气盛到如今的成熟稳重。我开始反思当年的稚嫩,也感慨,那些岁月的勇气与热情。
这些经历,也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治的重要性。政治可以瞬息万变,但法治是人类社会得以长治久安的基石。无论是政治异议者,还是那些被误解的政治犯,甚至曾经在体制内的官员,都不应被政治化地对待。法律不仅仅是抵抗不公的武器,它更是让我们每个人能够平等对待的基石。
那些被忽视的权利,尤其是那些遭受不公正对待的人,需要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保护。而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私人德行如何……
我们的每一次辩护,也不仅是为当事人争取自由的机会,更是在为社会争取一个更加公平和开放的空间。这,才是我们辩护的真正价值所在。

谈谈专业
所有持有律师执照的人,似乎都可以迅速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因为这个领域门槛确实很低。也因为它不易量化,任何律师也可以声称自己很专业。
我亲眼目睹了一位律师,在做第一个案件时就敢接死刑辩护,第二三个案件就敢做黑社会头目的辩护。这样的傲慢无知在刑事辩护领域不在少数。
然而,真正能在刑事辩护中做到深刻理解并游刃有余的人却凤毛麟角。
我执业二十年,几乎参与过所有重大和敏感类型的案件。而我依然认为:自己只是在学习的路上。刑事辩护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记忆,也不是在案卷里寻找漏洞或矛盾。
在法律规范之外,我们还需要学会如何谈判、博弈、如何调度资源,甚至如何传播信息……
法庭的设置本质就是一种谈判。仅仅谈判,就足以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我读了十几本关于谈判和说服的书,才渐渐意识到其中博大精深。它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才能掌握。
在这些技巧之上,我们还需要深刻理解中国司法的运作规则、政治规则以及舆论规则……每个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新的专业。社会学的复杂性在于许多知识的不确定性,甚至很难通过书本来找到明确答案。
显性的刑事诉讼法相对容易学习,而隐形的刑诉法规则最难掌握。越研究和学习,我越明白自己所欠缺的知识。在中国,公权力极其强大,刑事辩护的难度如同绵羊摆脱狮子的捕食,虽然有时胜利,但谁敢说自己专业呢?
专业性,永远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领域,如何强调都不为过。

谈谈律师炒作
司法部曾出台文件,禁止律师炒作案件。如今,律师界的炒作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最近我看到一篇网络文章,有个博主搜索:“嫖娼不给钱违法吗?”居然有69个律师几乎用相同的文案回答:“嫖娼不受法律保护,取决于你是否愿意给钱。”最后,他还加上了“关注我,学法律不吃亏……”这种低俗至极的炒作让我觉得,律师还不如一个有诚信的嫖客。
还有一位北京的女律师,虽然没听说过她办过什么成功的案例,但她总是站在法院门口拍视频,举起拳头,血脉偾张地说:“我们要不顾一切地为当事人争取权利……”她几乎成了律师界的笑话。可能很多人知道我说的是谁。这种赤裸裸的炒作,律师协会早该管管了。
然而,另一种情况,根本不是炒作,却常被污蔑为炒作。例如,冤案平反,本身就需要通过舆论监督来揭示真相。舆论监督源自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2003年《中共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规定,舆论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当然,腐败和黑恶势力不会愿意被监督。它们打着红旗反红旗,指责律师炒作,这不过是黑暗害怕光罢了。
冤屈就应该大声喊出来,这几乎是一线辩护律师的共识。如果我的当事人被冤枉,我总会建议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冤屈,可以在网络上呼吁,可以给信访局写信,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就像击鼓鸣冤一样,你自己不喊冤,以为在法庭上讲一讲就能解决问题,那最终会为自己的认知付出代价。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快五十年,在制度设计上,律师既依附于体制,又独立于体制,所以,律师与体制要保持谨慎的距离,以突显自己的独立性。但又需要与现有体制形成共识,以推进个案冲突的解决。因为这种微妙而尴尬的地位,律师容易被体制误解,也容易被体制腐蚀。
今天我讲到的政治、舆论、专业,几乎是每一个刑事辩护律师都需要面对的课题。法治社会固然是我们法律人共同的夙愿,而保有稳健、理性、审慎的品格的法律人,终究会赢得未来。
张凯律师
记于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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